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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荔县自行车骑游活动公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tpf1982
    2019-09-01 12:20:20   转载

    大荔县体育运动中心

    关于举办秀美同州湖·健康你我行

    大荔县自行车骑游活动启动仪式的

    公   告

    为献礼建国70周年,促进县域经济融合发展,展示我县自行车专用赛道,引导全县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,践行低碳环保、运动健康的生活理念,特举办本次自行车骑游活动。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本次活动由大荔县人民政府、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、渭南市体育局主办,中共大荔县委宣传部、大荔县文化和旅游局、大荔县体育运动中心、大荔县同州湖景区管理中心承办,大荔县自行车运动协会协办。

    二、活动时间和地点

    2019年9月20日(星期五)

    大荔县同州湖自行车专用赛道

    三、报名须知

    (一)报名时间:2019年9月1日——2019年9月10日。

    报名地点:大荔县自行车运动协会(同州路东段路北150米处)。

    1.  美利达自行车专卖店:

    陈秋明19929249996

    2. UCC店自行车专卖店:

    杨小舟18191726693

    3. 喜德盛自行车专卖店:

    蔡春艳13319132727

    4. 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:

    屈永斌15336128456

    报名人数:限报300人

    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,准确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号码等信息。

    (二)参加活动者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疗部门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明、适合参加该项活动,方可报名参加。

    (三)参加活动者须热爱自行车运动,并且能够熟练掌握自行车骑行者方可参加此次活动。

    (四)参加活动者必须仔细阅读报名要求,如实、完整填写报名表,并与组委会签署免责声明。

    (五)活动组委会为所有运动员购买公众责任险。

    (六)参加活动者自备车辆、装备与护具,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、助动装置。所有参加活动者都得自我检查保证车辆质量状况良好,任何因车辆质量、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,组委会和主承办单位概不负责。

    四、活动规则

    (一)为保证安全,在遇到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时,必须听从组委会安排决定。

    (二)参加活动的车辆、头盔、服装、手套自备,必须佩戴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。参加活动者和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或号码牌。

    (三)按照指定路线靠右骑行,到达自行车东驿站和自行车西驿站处折返,终点签到后活动结束。

    (四)参加活动者必须按规定线路骑行,途中不得搭乘其他交通工具,不得换人,违者视自动弃权。

    (五)参加活动者必须对自己的健康负责,在确保自身能力足以完成骑行活动的情况下,方可报名参加,骑行途中身体不适者,就近医疗点救治或退出活动。

    (六)骑行顺序按照检录的先后顺序进行排位。

    (七)活动中保持中速行驶,严禁在路上表演车技,或同他人赛车,遇到拥堵现象,应服从交警及工作人员指挥。

    五、奖励办法

    每位参加活动的选手,根据自己身体状况,按照活动规则骑行结束后,到终点指定位置进行签到,凭签到证明领取活动礼品,过期不予办理。

    特此公告。

    大荔县体育运动中心

    2019年8月31日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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